投稿后文章作者署名一般不得改动,编辑也不得擅自更改作者顺序。若作者有变更要求的,须在三校前提出书面的变更申请或证明。为维护学术文章知识产权及学术规范的严肃性和严谨性,以及约束作者在投稿前充分考虑实际情况,准确确定作者署名及排序。为此,编辑部提出如下工作原则:
1.最大限度地尊重实际,尊重作者自己的意愿,尽量配合工作;
2.避免因更改署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,做到所有署名者知情同意;通讯作者为学生的,要有导师的明确意见;
3.申请人向责任编辑提出申请,并提供所有署名作者签字同意的纸本“论文作者署名变更申请表”。若申请人为学生,须有导师签字。为防止遗漏相关信息,制作附件表格供作者复制使用;
4.作者提供的申请表由责任编辑交执行主编及编辑部主任签字,并由编辑部存档;
5.由责任编辑负责更改落实,并负责采编系统备注栏及当期发稿汇总表中予以注明。